在緬因州結婚的要求是非常基本的。 一個區別是緬因州沒有和平法官,所以除了大多數州批准的婚禮官員之外,緬因州律師和緬因州公證人可以在緬因州執行婚姻。
請注意
在製定任何婚禮或旅行計劃之前,您必須與當地的結婚證執照辦公室或縣文員核實所有信息。
ID要求
如果你年滿24歲,你只需要出示駕駛執照。 否則,您需要提供您的出生證明或護照。 您還需要提供您的社會安全號碼 。
居留要求
你不必是緬因州的居民,雖然居民需要在他們居住的一個城鎮申請。
以前的婚姻
如果以前結婚,您需要出示最後配偶離婚或死亡證明的複印件(加蓋印章)。
盟約婚姻
緬因州沒有立約婚姻法 。
等待期
沒有等待期。
費用
大約30美元,只有現金。
其他測試
沒有其他測試。
代理婚姻
你不能在緬因州通過代理結婚 。
普通法婚姻
緬因州不承認普通法婚姻 。
表親婚姻
只有當他們超過一定年齡或不能生育孩子,或者他們得到遺傳諮詢時, 表兄弟才能結婚。
同性婚姻
自2012年12月29日起,緬因州允許同性伴侶結婚。
18歲以下
那些16或17歲的人需要父母的同意。 任何未滿16歲的人需要得到父母的書面同意和法官的書面批准。
司儀
任何由國務大臣授權的已任命的牧師或牧師,以及緬因州公證人和緬因州律師的成員。
目擊者
緬因州的婚禮需要兩位證人。
雜
緬因州的結婚證有效期為90天。
婚姻證明復印件
重要統計數據
生命統計局
州議會大廈#11
奧古斯塔,ME 04333-0011
電話:(207)287-3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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