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因州結婚許可證信息

在緬因州結婚的要求是非常基本的。 一個區別是緬因州沒有和平法官,所以除了大多數州批准的婚禮官員之外,緬因州律師和緬因州公證人可以在緬因州執行婚姻。

請注意

在製定任何婚禮或旅行計劃之前,您必須與當地的結婚證執照辦公室或縣文員核實所有信息。

ID要求

如果你年滿24歲,你只需要出示駕駛執照。 否則,您需要提供您的出生證明或護照。 您還需要提供您的社會安全號碼 。

居留要求

你不必是緬因州的居民,雖然居民需要在他們居住的一個城鎮申請。

以前的婚姻

如果以前結婚,您需要出示最後配偶離婚或死亡證明的複印件(加蓋印章)。

盟約婚姻

緬因州沒有立約婚姻法 。

等待期

沒有等待期。

費用

大約30美元,只有現金。

其他測試

沒有其他測試。

代理婚姻

你不能在緬因州通過代理結婚 。

普通法婚姻

緬因州不承認普通法婚姻 。

表親婚姻

只有當他們超過一定年齡或不能生育孩子,或者他們得到遺傳諮詢時, 表兄弟才能結婚。

同性婚姻

自2012年12月29日起,緬因州允許同性伴侶結婚。

18歲以下

那些16或17歲的人需要父母的同意。 任何未滿16歲的人需要得到父母的書面同意和法官的書面批准。

司儀

任何由國務大臣授權的已任命的牧師或牧師,以及緬因州公證人和緬因州律師的成員。

目擊者

緬因州的婚禮需要兩位證人。

雜

緬因州的結婚證有效期為90天。

婚姻證明復印件

重要統計數據
生命統計局
州議會大廈#11
奧古斯塔,ME 04333-0011
電話:(207)287-3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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