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因州結婚許可證信息

在緬因州結婚的要求是非常基本的。 一個區別是緬因州沒有和平法官,所以除了大多數州批准的婚禮官員之外,緬因州律師和緬因州公證人可以在緬因州執行婚姻。

請注意

在製定任何婚禮或旅行計劃之前,您必須與當地的結婚證執照辦公室或縣文員核實所有信息。

ID要求

如果你年滿24歲,你只需要出示駕駛執照。 否則,您需要提供您的出生證明或護照。 您還需要提供您的社會安全號碼

居留要求

你不必是緬因州的居民,雖然居民需要在他們居住的一個城鎮申請。

以前的婚姻

如果以前結婚,您需要出示最後配偶離婚或死亡證明的複印件(加蓋印章)。

盟約婚姻

緬因州沒有立約婚姻法

等待期

沒有等待期。

費用

大約30美元,只有現金。

其他測試

沒有其他測試。

代理婚姻

你不能在緬因州通過代理結婚

普通法婚姻

緬因州不承認普通法婚姻

表親婚姻

只有當他們超過一定年齡或不能生育孩子,或者他們得到遺傳諮詢時, 表兄弟才能結婚。

同性婚姻

自2012年12月29日起,緬因州允許同性伴侶結婚。

18歲以下

那些16或17歲的人需要父母的同意。 任何未滿16歲的人需要得到父母的書面同意和法官的書面批准。

司儀

任何由國務大臣授權的已任命的牧師或牧師,以及緬因州公證人和緬因州律師的成員。

目擊者

緬因州的婚禮需要兩位證人。

緬因州的結婚證有效期為90天。

婚姻證明復印件

重要統計數據
生命統計局
州議會大廈#11
奧古斯塔,ME 04333-0011
電話:(207)287-3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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