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斯加婚姻許可證信息

在阿拉斯加結婚的好處之一是你可以有一個朋友或親戚執行你的婚禮儀式。 美麗的地點是選擇在阿拉斯加舉行婚禮的另一個好處。

ID要求:

需要圖片ID,如駕駛執照。 如果申請被郵寄或傳真,它必須由公證人見證。

居留要求:

你不必是阿拉斯加的居民。

以前的婚姻:

如果在過去60天內離婚,需要經過認證的離婚判決書。

盟約婚姻:

阿拉斯加不提供立約婚姻

等待期:

三(3)個工作日

費用:

大約40美元

其他測試:

不需要血液或醫學檢測。

代理婚姻:

沒有

表姐婚姻:

普通法婚姻:

沒有

同性婚姻:

18歲以下:

需要出生證明的核證副本。 此外,父母雙方都必須出示身份證件,或者如果您有法定監護人,他們必須出示法院命令和身份證明。

司儀:

牧師,牧師,公認的領袖,或任何教會或教會的牧師,國家的救世軍委員,婚姻專員或司法官員。

此外,阿拉斯加允許朋友或親屬執行你的婚禮儀式。

“根據阿拉斯加州法規25.05.261(a)(2)1,如果任何人根據AS 25.05.081.2的授權首次從阿拉斯加法院獲得結婚專員的任命,任何人都可以進行結婚儀式,包括朋友或親戚。年滿18歲或以上,並且不需要成為阿拉斯加州或美國的居民,以執行儀式。“
資料來源:阿拉斯加法院系統:婚姻專員信息

雜:

許可證在阿拉斯加的任何地方有效期為九十(90)天。

婚姻證明復印件:

生命統計局阿拉斯加衛生和社會服務部
郵政信箱110610
朱諾,阿拉斯加99811-0610
電話:907-465-3393
傳真:907-586-1877

請注意:

州和自治區結婚許可證的要求經常改變。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不應視為法律建議。

在製定任何婚禮或旅行計劃之前,請務必與當地的重要統計辦公室或市政官員核實所有信息,這一點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