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公平住房法案下的受保護階級

1968年,美國國會通過了“民權法”,將基於五大類的歧視定為違法:種族,膚色,宗教,性別或民族血統。 這些公民權利和美國勞工反歧視法主要強制執行選民的憲法權利,並禁止在學校,就業場所和公共設施(如酒店,餐館,劇院和零售店)進行種族隔離。

其中的規定是稱為第八章的部分,更為人所知的是公平住房法(FHA)。 FHA的製定是為了保護人們在租賃公寓,購買房屋或獲得房屋貸款融資時不受任何歧視。

受保護的類

托馬斯路透社實用法將受保護階級定義為具有共同特徵的一群人,這些人在此特徵的基礎上受法律保護,免受就業歧視。 受保護的班級由聯邦和州法律創建。

原來的FHA只有五種受保護的種族 - 種族,膚色,宗教,性別和國籍。 然而,1988年的一項修正案給受保護階級增加了障礙和家庭地位。 在FHA內,聯邦政府現在為禁止歧視的類型定義了七個“受保護的類別”:

FHA歧視

由階級界定的個人特徵不能成為房東,房屋出售者或貸款人歧視的基礎。 重要的是要指出,為了犯這種歧視,必須表明這些特徵之一是歧視的原因。

原來的FHA不禁止一切形式的歧視。 例如,房東有可能以收入為基礎進行歧視,而FHA中的任何內容都不會使這種歧視成為非法行為。

不過,個別州和社區可以製定自己的法律,擴大FHA的保護範圍。 有一些州法律提供額外的保護,如信條,年齡,血統,退伍軍人身份,遺傳信息和公民身份。

住房歧視法:變化和增加

1988年,第八編​​修正案由公平住房修正法案修改,該法案:

1995年,“老年人住房法”(HOPA)規定,對55歲及以上的住房社區實施某些形式的歧視是合法的。 這些社區不得租給沒有任何居民落入老年人定義的家庭。 這是為了保護老年人的住房可用性。 所有其他受保護的班級在正式指定的55歲以上或62歲以上的居住社區中仍享有相同的保護。

侵犯權利

如果您認為您在FHA下的權利受到侵犯,請索取房屋歧視投訴表並在網上填寫。 您也可以通過寫信給您附近的HUD進行投訴 - 直至違規後一年。

如果您被禁用,HUD將為聽力障礙者提供免費的TTY電話: 1-800-927-9275 。 還有口譯員,錄音帶和盲文材料,並協助閱讀和填寫表格。

向HUD提供: